隨州市中心血站2023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中心血站(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中心血站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中心血站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中心血站2023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中心血站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在規定范圍內開展無償獻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與制備、臨床用血供應以及醫療用血的業務指導等工作。承擔供血區域范圍內血液儲存的質量控制;對所在行政區域內的中心血庫進行質量控制;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任務;承擔獻血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市中心血站坐落在隨州市曾都區季梁大道83號,隸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機構,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內設辦公室、黨辦、人事科、總務科、財務科、宣教科、質量控制與管理科、獻血服務科、機采科、成分科、檢驗科、供血科等13個科室。核定事業編制24人。實有人員90人,其中:在職人員75人,退休人員15人。隨著醫療技術的提高,臨床用血需求逐年增加,年采供血量達到9.5噸。根據省委省政府101號文件及鄂編發(2008)27號文件精神及核酸檢測增加人員,應核定事業編89個,由于編制一直得不到解決,現長期聘請臨時工44人,這樣造成人員經費嚴重不足,事業經費嚴重短缺。
第二部分??隨州市中心血站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市中心血站收入預算總額為4749.42萬元,較上年收入預算總額4733.57萬元增加了15.85萬元,增加0.33%。變動的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增加。其中:
財政撥款(補助)收入294.61萬元,較上年375.44萬元減少80.83萬元,減少21.53%,變動的主要原因:減少了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補助經費;
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2033.14萬元,比上年1953萬元增加80.14萬元,增加4.1%,變動的主要原因:預計采供血量增加的血液檢測收入;
其他收入2421.67萬元,比上年2281.37增加140.3萬元,增加6.15%,變動的主要原因:血站信息化建設及網絡更新的開支。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市中心血站支出預算總額為4749.42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總額4733.57萬元增加了15.85萬元,增加0.33%,變動的主要原因:采供血業務量增長,支出增加。其中:
按支出項目分:人員支出923.57萬元(財政撥款204萬元、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719.57萬元),較上年減少9.48萬元,減少1.02%,變動的主要原因:職工在職轉退休后工資減少。
公用支出25.75萬元(事業收入25.75萬元),較上年增加-28.77萬元,增加率-52.77%,變動的主要原因:一是響應市財政“過緊日子”壓減部門一般公共事務開支政策;二是部分公用經費預算到業務運行項目中;
項目支出3800.1萬元,較上年3746萬元增加54.1萬元,增長率1.44%。其中:當年財政撥款90.61萬元,事業收入1287.82萬元,其他收入2421.67萬元,變動的主要原因:預計采供血量上升需增加的成本費用。
按支出功能分類區分: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39.52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3.68萬元;采供血機構4607.14萬元;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0.29萬元;住房公積金32.52萬元;提租補貼6.27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市中心血站財政撥款預算總額為294.61萬元,較上年375.44萬元減少80.83萬元,減少21.53%,變動的主要原因:減少了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補助經費支出。其中:人員經費支出204萬元、核酸檢測經費90.61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沒有安排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的支出,與上年一致無增減。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市中心血站政府采購總額3083.5萬元(面向中小企業2813.5萬元、面向小微企業1201.33萬元),較上年增加32.88萬元,增加比例1%,變動的主要原因:采供血專用設備的采購略有增加。其中:
財政撥款政府采購總額90萬元(核酸檢測試劑采購),較上年166.4萬元增加-76.4萬元,增加比例-45.91%,變動的主要原因:減少了常態化新冠疫情防控補助經費(新冠核酸檢測試劑);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83.5萬元,較上年1400.62萬元增加182.88萬元,增加比例13.05%,變動的主要原因:預計采供血量增長,專用材料、燃料增長的開支;
政府采購工程1360萬元,較上年1510萬元增加-150萬元,增加比例-9.93%,變動的主要原因:項目建設資金不能全部到位;
政府采購服務140萬元,較上年持平。主要是無償獻血志愿服務和科普教育、應急救護培訓基地、生命體驗館綜合樓的監理費、設計費及相關工程管理費。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市中心血站房屋建筑面積7289.63平方米。采供血車輛存量14臺,較上年減少4臺,變動的主要原因:資產報廢、劃轉處置減少;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不含車輛)2臺,與上年持平。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7臺,與上年持平。截至2023年初資產總額6797.89萬元,與上年初減少333.49萬元,減少4.67%,變動的主要原因:在建工程轉固且當年資產折舊大于當年新增資產。其中:
流動資產1373.88萬元占資產總額20.21%,較上年減少48.98萬元,減少3.44%,變動的主要原因:財政政策的變更,減少了財政應返還額度100.68萬元;
固定資產原值7295.44萬元,凈值5362.93萬元占資產總額78.89%,較上年減少6.61萬元,減少0.12%,變動的主要原因:折舊大于新增;
無形資產原值1.5萬元,凈值0萬元,較上年持平;
在建工程61.08萬元占資產總額0.9%,較上年減少277.9萬元,減少81.98%,變動的主要原因: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年度市中心血站沒有安排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的支出,與上年持平無增減。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 %,主要原因是:2023年無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
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2023年無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2023年無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 %,主要原因是:2023年無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
第三部分??隨州市中心血站2023年部門預算表







備注:本單位無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本單位是隨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二級單位,整體績效目標由部門統一編制。本單位無整體績效目標。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采供血業務、核酸檢測、黨建、綜治項目
1、項目主要內容:
①根據《血站管理辦法》、《血站質量管理規范》、《血站實驗室管理規范》要求開展采供血業務,為有效提高血液質量的安全性、及時性,預計2023年度我站采供血量9.5噸,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和進一步提高血站能力建設的要求,經血站黨支部研究并報市衛健委批準計劃2023年安排的業務開支項目。
②根據國家衛計委、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做好血站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5】11號)和湖北省衛計委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轉發做好血站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鄂衛生計生函【2015】165號),為保障血液安全,通知要求2016年3月底全國所有血站必須開展核酸檢測到位。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開展血液新型冠狀病毒(2019- nCoV檢測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開展血液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工作。
③根據主管部門要求和血站年度規劃預算(其他商品及福利支出):黨建工作經費5萬元;綜合治理經費10萬元;文明單位創建經費2萬元;精準扶貧經費8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
①保障采供血所需耗材、試劑;
②完成獻血招募宣傳及獻血者營養品、宣傳品采購;
③保障獻血者權益,實施還血報銷;
④保障采供血設施設備運轉;
⑤購置、修繕采供血設備設施。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1)該項目支出長期績效目標共設置:成本指標4個、產出指標5個、效益指標1個、滿意度指標1個。
①經濟成本指標? 血液出庫價格在檢測成本內,指標設立依據:省物價局文件。
②社會成本指標? 減少傳染病風險,指標設立依據:血液質量標準。
③生態環境指標? 醫療廢物、廢水處理符合環保標準,指標設立依據:《醫療廢物處置辦法》。
④數量指標? 采血人次≥ 3萬人次, 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⑤質量指標? 血液出庫合格率100%、采供血設備驗收合格率≥99%、試劑耗材驗收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⑥時效指標? 臨床供血及時率≥98%,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⑦社會效益指標? 保障市民臨床用血≥95%,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⑧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獻血者滿意度≥98%,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2)該項目支出年度績效目標共設置:成本指標4個、產出指標7個、效益指標3個、滿意度指標2個。
①經濟成本指標 血液出庫價格在檢測成本內,指標設立依據:省物價局文件。
②產出數量指標 血液采集量≥9.5噸、機采血小板≥1700PC、供應臨床紅細胞≥40000U,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③產出質量指標 血小板抽檢合格率≥99.8%、血液質量達標≥95%、檔案保管省一級達標單位,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④臨床供血及時率≥98%。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⑤社會效益指標 創建市級平安建設優勝單位、創建市衛健委黨建工作突出單位、創建市級文明單位,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⑥社會效益指標 ? 獻血者滿意度≥96%、固定獻血者比例≥46%,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二)隨州市智慧血站管理平臺項目
1、項目主要內容:該項目是落實《省衛生健康委關于推進全省血液信息聯網工作的通知》(鄂衛函【2121】129號)文件精神,開展的一次性特定目標類項目,共預算開支450萬元,一是無償獻血公眾服務平臺89萬元;二是血液應急指揮平臺88萬元;三是血液質量管理平臺233萬元;四是臨床用血監管平臺升級40萬元,與項目概算一致。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建立血液管理信息化管理機制與標準,提升科學精準和規范化水平,實現從采血、供血、用血全過程跟蹤控制,優化全省采供血服務與管理體系,實現醫療機構臨床用血費用直免,優化用血報銷流程,提高獻血者用血報銷滿意度,穩定獻血者隊伍,實現我市臨床用血的充足供應和質量安全、信息暢聯。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1)成本指標1個:
支出成本控制不超過預算,指標設立依據:年度預算。
(2)產出指標3個:
①供應臨床紅細胞≥40000U。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②血液質量達標≥95%。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③臨床供血及時率≥98%。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3)滿意度指標2個:
①獻血者滿意度≥96%,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②供血服務滿意度≥97%,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三)無償獻血志愿服務和科普教育、應急救護培訓基地、生命體驗館綜合樓項目
1、項目主要內容:該項目是市中心血站根據《無償獻血志愿服務和科普教育、應急救護培訓基地、生命體驗館綜合樓項目建議書的批復》9隨發改審批服務[2021]30號)立項的一次特定目標類項目,共預算開支4500萬元,當年預算開支1500萬元,力爭上級轉移支付和一般政府債券。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構建公共安全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強化與各社會機構的合作溝通交流,舉辦形式多樣的科普教育宣傳活動,使其成為廣大市民學習血液科普知識、感受無償獻血文化、普及應急救護知識的重要陣地,打造隨州城區新時代文明實踐教育的示范基地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1)成本指標1個:
支出成本控制不超過預算,指標設立依據:年度預算。
(2)產出指標3個:
①數量指標 年內完成地下一層施工。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②質量指標 工程質量達到設計標準。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③時效指標 年內完成地下一層施工。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四)核酸檢測經費項目
1、項目主要內容:根據國家衛計委、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做好血站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5】11號)和湖北省衛計委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轉發做好血站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鄂衛生計生函【2015】165號),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開展血液新型冠狀病毒(2019- nCoV檢測工作的通知》要求,購買核酸檢測試劑篩查血液傳染病。經費主要來源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90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全面開展血液篩查核酸檢測,縮短病毒檢測“窗口期”,提高用血安全、降低經輸血傳播疾病風險, 掌握獻血人群中2019-nCoV流行情況,保障獻血者和臨床患者安全,為制訂血液管理相關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1)成本指標4個:
①血液出庫價格在檢測成本內,指標設立依據:省物價局文件。
②支出成本控制不超過預算,指標設立依據:年度預算。
③減少傳染病風險 血液出庫需達到質量標準,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④醫療廢物、廢水處理符合環保標準,指標設立依據:《醫療廢物處置辦法》
(2)產出指標4個。
①采供血核酸檢測人數全覆蓋,達到100%,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②血液質量達標,≥95%,指標設立依據:血液質量管理規范。
③國家規定的檢測項目全覆蓋,達到100%,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3)滿意度指標1個:
供血服務滿意度≥97%,指標設立依據:工作計劃。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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