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2021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2021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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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配合市城管辦做好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和城區辦事處、社區城市管理有關檢查、考核、評比工作;
2、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檢查考評方案、辦法及實施細則,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負責研究制定本系統城市管理督察考評辦法,并組織實施;
4、負責全局城管執法情況、隊容風紀、行政效能的督查考核;
5、負責落實城市管理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的督辦工作;
6、負責火車站廣場綜合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屬于市城管綜合執法局二級單位,事業人員編制13人。內設機構4個,分別是:綜合科、督察科、考評科、火車站廣場管理處。實有人員46人,其中,在職正式工13人,退休人員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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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總額286.3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補助)176.58萬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0萬元,其他收入81.36萬元,上年結轉28.38萬元。2021年收入預算總額比上年減少19.23萬元,同比降低6.72%,主要是其他收入比上年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支出預算總額286.32萬元,比上年減少19.23萬元,同比降低6.72%,主要是取消了項目支出31.45萬元。
2021年支出預算總額286.32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38.46萬元,醫療衛生8.38萬元,城鄉社區事務225.6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87萬元。
2021年支出預算總額286.32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44.16萬元,公用支出42.16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總額176.58萬元,比上年增加84.03萬元,同比增加47.59%。原因是增加了獎勵性工資和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預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總額0萬元,與上年一致。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無,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2021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1年公用經費預算42.16萬元,其中,辦公費6萬元,印刷費1萬元,水費1萬元,電費1萬元,郵電費1萬元,物業管理費1萬元,差旅費1萬元,維修費2萬元,租賃費2萬元,會議費1萬元,培訓費2萬元,公務接待費0.86萬元,勞務費4萬元,工會費3.6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2.1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性支出2.59萬元。
2021年公用經費預算42.16萬元,比上年增加8.96萬元,同比增加27%。主要原因是根據《隨財函【2020】168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本部門業務工作需要,編制2021年度公用經費預算。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公共財政撥款預算11.6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1.62萬元,比上年增加6.82萬元,同比增加58.7%。主要是本年增加車輛油料和車輛維修的政府采購預算。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本部門2021年初資產總額56.67萬元,同比減少7.97萬元,占比減少12.26%,主要原因財政應返還額度減少7.7萬元 。其中,
流動資產28.89萬元,同比減少7.69萬元,占比減少26.6%,減少原因是本年財政應返還額度減少7.7萬元 。固定資產23.45萬元,同比減少0.28萬元,占比減少1.2%,減少原因是正常的固定資產折舊。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2.97萬元,比上年增加2.05萬元,占比增加1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調撥增加1輛執法車維護費預算。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公務接待費0.86萬元,比上年增加0.14萬元,占比增加19.44%,主要是2021年度因業務工作需要增加預算。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11萬元,比上年增加1.91萬元,占比增加19.1%,原因是本年度調撥增加1輛執法車維護費預算。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督察大隊2021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有2個,目標1、市容市貌督察管理; 目標2、規劃督察管理。年度目標有2個,目標1、市容市貌督察管理; 目標2、規劃督察管理。
2、長期目標1、市容市貌督察管理,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取締違規經營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效益指標:人員著裝到崗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滿意度指標:市民對市容秩序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長期目標2、規劃督察管理,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違規建筑發現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滿意度指標:市民對城區違建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3、年度目標1、市容市貌督察管理,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取締違規經營率≧98%,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效益指標:人員著裝到崗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滿意度指標:市民對市容秩序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年度目標2、規劃督察管理,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違規建筑發現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滿意度指標:市民對城區違建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經驗。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本年度沒有重點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運行: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三、機關事業單位醫療(2080505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六、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七、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八、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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