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高新區分局
2021年度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高新區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說明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情況說明。
?
第三部分:隨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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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隨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高新區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研究制定轄區范圍內城市管理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實施細則,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負責隨州高新區轄區內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行使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環境保護、規劃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4、負責轄區內流動戶外廣告牌的治理和牛皮癬的清理工作。
5、負責轄區內“門前三包”工作。
6、負責轄區內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商業促銷占道管理及申報工作。
參與轄區內城區客、貨運站點的規劃設置會審;對轄區內城市洗車站點進行統一布點和管理。
8、參與轄區內城市干道商業網點的規劃和管理。
9、負責配合轄區搞好屬地城市管理,做好城管進社區工作。
10、實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和隨州市高新區管委會雙重管理,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等。
一)單位基本情況、機構設置情況。
城管執法局高新區分局于2016年3月成立,是屬于市城管綜合執法局二級單位,并納入部門預算。其內設管理科室、中隊共8個,分別為綜合科、法規科、財務科、規劃一中隊、規劃二中隊、規劃三中隊、市容綜合執法中隊、鄉村規劃中隊。
二)人員情況。
本單位人員編制35人,實有人員34人,退休人數4人,另管理員38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本年收入總計933.6萬元,比上年增98.15萬元,同比增加11.75%,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因機構改革財政撥付職業年金和城管委調撥工作經費。
本年支出總計930.32萬元,比上年增107.44萬元,同比增加13.06%,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職工正常工資晉級、單位支付職業年金和五項獎勵工資支出。
2、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532.75萬元,與年初預算相比增136.75萬元,同比增加34.53%,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職工正常工資晉級、單位支付職業年金和五項獎勵工資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32.75萬元,,與年初預算相比增136.75萬元,同比增加34.53%,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職工正常工資晉級、單位支付職業年金和五項獎勵工資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與年初預算一致。
二、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21年隨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高新區分局“三公”經費決算10.51萬元,比年初預算減15.88萬元,同比減少60.17%,主要原因是控制了接待費支出和公務車運行維護費支出,節約資金15.88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初預算一致。
2、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年初預算減2.16萬元,同比減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制公務接待費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51萬元,比年初預算減13.72萬元,同比減少56.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制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數量0輛,保有量7輛。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4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與2021年預算數34萬元一致。其中,辦公費0.92萬元,郵電費0.06萬元,專用材料費1.65萬元,專用燃料費1.09萬元,工會經費18.74萬元,福利費0.45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0.5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58萬元。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2.1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9.9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2.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2.14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5.1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9%。?
五、關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因此也無決算。
六、關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未安排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因此也無決算。
七、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7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訊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7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八、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本單位2021年度沒有發生項目支出,無項目績效評價。
本單位2021年度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評價情況來看,本次評價工作以“科學規范、公正公開、分類管理、績效相關”為原則,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隨州市城管執法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的績效情況進行了客觀、公正的評價。評價結果為2021年度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分為:91分,績效評價等級為:良。部門各項管理制度齊全,并得到了有效地實施,社會效益明顯,公共服務水平社會滿意度高。
整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如下:??
預算執行情況:2021年度部門預算總額935萬元,執行數930.32萬元,執行率99.5%,得分20分(滿分)
高新區分局2021年度績效目標設定為三個,目標1(30分)治理市容管理,目標2(20分)治理規劃建設,目標3(30分)治理綜合執法。
目標1(30分)治理市容管理:
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滿分22分,扣3分,完成19分。具體情況是:日平均完成整治21條街道的市容秩序,得滿分5分;市容整潔率整潔率98%(目標值100%,滿分5分,扣1分)得4分;取締出門出窗經營率98%(目標值100%,滿分4分,扣1分)得3分;取締流動占道經營率97%(目標值99%,滿分4分,扣1分)得3分;取締棚亭亂搭建執行率100%,得滿分4分。
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指標滿分8分,完成8分。具體情況是:對周邊環境影響是干凈整齊,得滿分4分;市民對城市市容秩序質量滿意度:基本滿意,得滿分4分。
目標2(20分)治理規劃建設
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滿分12分,扣2分,完成10分。具體情況是:日平均管控巡查面積305平方公里,得滿分4分;違規建設發現率99%(目標值100%,滿分4分,扣1分)得3分;違規建設拆除率95%(目標值99%,滿分4分,扣1分)得3分. ??
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指標滿分8分,完成6分。具體情況是:違規建設存量率3%(目標值5%,得滿分4分,扣1分)得3分;規劃執法投訴率6次(目標值≤10次,得滿分4次,扣1分),得3分。
目標3(30分)綜合執法
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滿分16分,扣2分,完成15分。具體情況是:日平均完成21條街道管理及8個小區的巡查,得滿分4分;施工工地夜間噪音擾民發現率100%,得滿分4分;餐飲夜市油煙污染發現率95%(目標值95%,滿分4分)得4分;損壞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發現率98%(目標值99%,滿分4分,扣1分),得3分。
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指標滿分14分,完成13分。具體情況是:施工工地夜間噪音監管率100%,得滿分4分;餐飲油煙污染監管率98%(目標值99%,扣1分)得3分;環境質量,得滿分3分;綜合執法投訴率得滿分3分。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2021年度無項目,無自評結果。
(3)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2021年度無項目,無評價結果應用。
九、其他情況說明。
本年度無財政專項支出和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第三部分:隨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高新區分局2021年部門決算表







本單位2021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本單位2021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本級財政決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類):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三)行政運行(20106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0602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八)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九)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十一)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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