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
2021年度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說明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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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隨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2021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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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隨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數字化城管有關政策、規定和技術性規范。
2、負責研究制定數字化城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實施細則,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負責數字化城管方面科學技術的開發、應用及提檔升級工作。
4、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的指揮協調和監督考核工作。
5、負責數字化城管的日常維護運行工作。
6、負責城管電話熱線的設立、處理及日常運行工作。
7、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數字化城市管理的規劃建設和監督考核工作。
8、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等。
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屬于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0人,內設機構3個,分別為綜合科、監督指揮科和管理考評科,實有在職正式工10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本年收入總計232.1萬元,比上年增10.21萬元,同比增加4.6%,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因機構改革財政撥付職業年金和城管委調撥工作經費。
本年支出總計223.59萬元,比上年增11.21萬元,同比增加5.3%,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職工正常工資晉級、單位支付職業年金和五項獎勵工資支出。
2、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96.75萬元,與年初預算相比增38.01萬元,同比增加23.9%,主要是增加職工正常工資晉級、單位支付職業年金和五項獎勵工資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0.9萬元,與年初預算相比增62.16萬元,同比增加57.2%,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職工正常工資晉級、單位支付職業年金和五項獎勵工資支出。項目支出25.85萬元,與年初預算相比減24.15萬元,同比減少48.3%,原因是本年度暫緩項目支出。
二、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21年隨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三公”經費決算0.63萬元,比年初預算減9.37萬元,同比減少93.7%,主要原因是控制了接待費支出和公務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0萬元,同比減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因公出國(境)團組數0組,人數0人。
2、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年初預算減0.67萬元,同比減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制公務接待費支出,國內公務接待批次0批,人數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0萬元,同比減少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公務用車購置數量0輛,保有量2輛。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63萬元,比年初預算減8.7萬元,同比減少9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制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44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其中,辦公費0.3萬元,水費0.23萬元,電費0.24萬元,維護費0.24萬元,專用材料費0.13萬元,工會經費2.88萬元,福利費0.63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0.6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16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4.57萬元,降低45.7%,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縮公務接待費和公務車運行維護費。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2.2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3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1.9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2.2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6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7.4%。?
五、關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因此也無決算。
??六、關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未安排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因此也無決算。
??七、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訊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2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八、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1個,資金5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100%。從評價情況來看,2021年度“數字城管系統運行項目”項目績效自評得分:87分,結果為“良”。
組織開展了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整體得分96分,其中,預算執行情況得分20分,年度績效目標得分76分。
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市數字城管中心2021年度績效目標設定為二個,目標1(20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資源,逐步實現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目標2(60分)做好案件信息采集工作,提高案件質量??
目標1(20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資源,逐步實現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
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滿分20分,扣2分,完成18分。具體情況是:案件上報數完成42199件(目標值46000件,滿分10分,扣1分)得分9分;結案數完成40986件(目標值45000件,滿分10分,扣1分)得分9分.
目標2(60分)做好案件信息采集工作,提高案件質量??
①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產出指標滿分20分,完成20分。具體情況是:案件流轉時效達標100%,得滿分20分
②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效益指標滿分40分,完成18分。具體情況是:通過案件采集,加強城市管理問題上報、處理,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得19分(滿分20分,扣1分);市民滿意度,滿意得19分(滿分20分,扣1分)。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數字城管系統運行項目”項目,全年預算數50萬元,執行數25.85萬元,完成預算51.7%。
主要產出和效益:1、高質量抓人員采集,提高案件處置效率,2021年共采集城市管理事件、部件42199件,案件處置率為97.2%,結案率達97.43%;2、高標準抓視頻采集,創新城市管理模式,本年共發現夜間在垃圾中轉站點亂傾倒垃圾問題30余件;3、高要求抓熱線轉辦,暢通民意訴求渠道,共受理轉辦城市管理方面熱線工單583件,按時辦結率100%,群眾滿意率達97.47%;4、圍繞中心抓督辦,部門考評考核科學化,今年,共發放通報8期,以通報促整改。
發現的問題及原因:1、由于疫情原因,信息采集員無法正常上崗,采集進度受到影響導致案件上報數量偏低。2、平臺建設初級自建服務器五年服務期已到,現服務器遷至電信云平臺,遷移過程中,案件上報受到一定影響。
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健全內部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信息采集監督員和坐席員業務工作水平,提升數字城管人員素質形象,規范自身行為,提高案件采集質量,擴大案件采集范圍
二是推進數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級。以共享和服務為宗旨,按照統一數據標準和共享規范,依托城市大數據中心,在共用國家平臺、省級平臺部分業務系統基礎上,搭建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業務指導、指揮協調、行業應用、公眾服務、數據整合和數據交換等系統,實現對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信息采集、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督檢查(考核)、綜合評價、公眾服務、輿情監測、應急管理等功能,對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設成果和數據資源進行全面普查、梳理和整合,重點推進城市管理領域各類數據資源的整合。

(3)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至部門決算公開時已經應用情況:加強項目規劃、績效目標管理、加強項目管理、結果于預算安排相結合。
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至部門決算公開時還未應用但擬應用情況:完善項目分配辦法和管理辦法等。
九、其他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無財政專項支出和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第三部分:隨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2021年部門決算表








本單位2021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支出。

本單位2021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本級財政決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類):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三)行政運行(20106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0602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八)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九)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十一)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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