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3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主要職能是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和符合條件的臨時困難群眾進行主動救助、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矯治、返鄉救助、臨時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等救助保護。
①為受助人員提供飲食、住宿、衣物、個人衛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
②提供疾病救治、衛生防疫、醫療康復等基本醫療服務。
③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救助保護服務。
④為受助人員聯系家屬、查找受助人員身份信息、協助或接送受助人員返鄉。
⑤為暫時查找不到戶籍、無家可歸的受助人員提供養育照料、生活護理等臨時安置和基本服務。
⑥為強化流浪未成年人源頭預防和治理而開展的救助保護線索收集、監護情況調查評估、跟蹤回訪、監護教育指導、監護支持、監護資格轉移訴訟等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根據隨編發[2004]51號和隨編發[2007]25號文件規定,設立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2006年9月1日正式運行, 2007年6月1日加掛“湖北省隨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牌子,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管理模式,核定編制6名,實有工作人員6名,無離退休工作人員,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第二部分 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收入總計200.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4.89萬元、其他收入5萬元、上年結轉和結余101萬元。收入合計較上年670.19萬元減少469.3萬元,減少70.02%,主要原因是新救助站主體建設竣工驗收,項目收入費用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支出總計200.89萬元,較上年670.19萬元減少469.3萬元,減少70.02%,主要原因是新救助站主體建設竣工驗收,項目支出費用減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2.5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和流浪乞討人員臨時救助等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2.8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的醫療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49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工資福利支出54.89萬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支出等。(基本工資20.28萬元、津貼補貼3.62萬元、獎金7.5萬元、績效工資9.81萬元、養老保險6.21萬元、醫療保險2.87萬元、住房公積金4.61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日常公用經費、辦公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費0.2萬元、印刷費0.2萬元、水費0.4萬元、電費0.4萬元、郵電費0.2萬元、物業管理費0.3萬元、差旅費0.3萬元、維修(護)費0.25萬元、公務接待費0.2萬元、勞務費0.2萬元、委托業務費0.2萬元、工會經費0.8萬元、福利費0.4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93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財政撥款94.89萬元,比上年395.67萬元減少300.78萬元,同比減少76.02%,主要原因:本年無上年結轉結余金額。其中財政經費撥款94.89萬元,財政經費撥款中基本支出59.89萬元,項目支出35萬元。在基本支出中,工資福利支出為54.89萬元,占91.65%;商品和服務支出為5萬元,占8.35%;項目支出35萬元,占36.88%。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3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3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3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機關運行經費5萬元,包括辦公費0.2萬元、印刷費0.2萬元、水費0.4萬元、電費0.4萬元、郵電費0.2萬元、物業管理費0.3萬元、差旅費0.3萬元、維修費0.25萬元、公務接待費0.2萬元、勞務費0.2萬元、委托業務費0.2萬元、工會經費0.8萬元、福利費0.42萬元、其他商品及服務支出0.93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預算安排的4萬元,增加1萬元,增幅25%,主要原因是單位新增在編人員1名。
(七)政府采購情況
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3年無政府采購支出,貨物類、服務類、工程類政府采購金額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3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年初資產總額2280.54萬元,較上年度2521.44萬元減少240.9萬元,降幅9.55%,主要原因為年底財政收回資金導致。其中,流動資產合計3.71萬元,較上年度302.3萬元減少298.59萬元,降幅98.77%,主要原因為年底財政收回資金導致。非流動資產合計2276.83萬元,較上年度2219.14萬元增加57.69萬元,增幅2.6%,主要原因為新購新站配套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原值1652.17萬元,累計折舊91.29萬元,凈值1560.88萬元;無形資產原值0.26萬元,累計攤銷0.26萬元,凈值0萬元;在建工程715.95萬元)。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4萬元,比上年減少0.2萬,同比減少33.33%。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外地救助站護送受助對象返鄉人數有所下降,故公務接待費用隨之減少;同時,市救助管理站一直倡行節約風尚,加大控制力度,節省公務接待費。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情況。
公務接待費0.4萬元,比上年減少0.2萬元,同比減少33.33%,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外地救助站護送受助對象返鄉人數有所下降,故公務接待費用隨之減少;同時,市救助管理站一直暢行節約風尚,加大控制力度,節省公務接待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同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單位車輛屬于救助業務專用車輛。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公務用車購置費情況。
第三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備注: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年度目標為①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②完善站內配套設施建設,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一個功能完善的臨時之家。
2、長期目標: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維護社會穩定,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年度救助流浪乞討人次≥1000人次,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往年救助業務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臨時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員。
效益指標:接到求助電話≤30分鐘到達現場,指標設立依據是及時對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發揮社會救助,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發揮社會救助兜底線,救急難良好效果,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
3、年度目標:①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
產出指標:年度救助流浪乞討人次≥1000人次,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往年救助業務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臨時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員。
效益指標:接到求助電話≤30分鐘到達現場,指標設立依據是及時對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發揮社會救助,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發揮社會救助兜底線,救急難良好效果,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
②完善站內配套設施建設,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一個功能完善的臨時之家。
質量指標:完成內部配套設施建設,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建設標準,嚴格按照標準推進項目建設工作,按計劃推進各項工作,完成內部配套設施建設。
時效指標:按照合同約定保質按時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依據項目進度,現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
社會效益指標:建成了一所達到國家二級救助管理機構的救助站,指標設立依據是建成后地上共三層,地下一層,并配套建設室外活動廣場、道路及停車位等,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一個功能完善的臨時之家。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項目主要內容是:①為受助人員提供飲食、住宿、衣物、個人衛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②提供疾病救治、衛生防疫、醫療康復等基本醫療服務。③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救助保護服務。④為受助人員聯系家屬、查找受助人員身份信息、協助或接送受助人員返鄉。⑤為暫時查找不到戶籍、無家可歸的受助人員提供養育照料、生活護理等臨時安置和基本服務。⑥為強化流浪未成年人源頭預防和治理而開展的救助保護線索收集、監護情況調查評估、跟蹤回訪、監護教育指導、監護支持、監護資格轉移訴訟等工作。2023年預算安排200.89萬元,其中:94.89萬元資金來源為一般公共預算,5萬元為其他收入,101萬元資金來源為單位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年度救助流浪乞討人次≥1000人次,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往年救助業務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臨時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員。
效益指標:接到求助電話≤30分鐘到達現場,指標設立依據是及時對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發揮社會救助,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發揮社會救助兜底線,救急難良好效果,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社會保障和就業:反映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等方面的支出。
2、醫療衛生:反映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反映本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經濟分類科目
1、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等。
2、津貼補貼: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3、獎金:反映按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4、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5、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6、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7、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8、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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