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四、專項支出、轉移支付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處理市管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和糾紛,承擔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于2013年9月25日經隨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隨編辦[2013]47號),為市人社局局直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公益一類),核定編制3個,在職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7.8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3.97萬元,增長31.8%。主要原因是單位新增一人導致變化較大。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7.8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支出52.98萬元,占91.6%。主要是用于人員、日常費用及項目支出。
2.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1.12萬元,占1.9%。主要是用于繳納單位部分醫(yī)療保險的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類)3.77萬元,占6.5%。主要是用于繳納單位部分住房公積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57.87萬元,支出決算為57.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項)。年初預算為50.5萬元,支出決算為50.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49萬元,支出決算為2.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
3.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事業(yè)單位醫(yī)療(項)。年初預算為1.12萬元,支出決算為1.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3.77萬元,支出決算為3.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1.0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9.2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3.18萬元、津貼補貼1.75萬元、績效工資6.74萬元、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2.49萬元、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1.12萬元、住房公積金3.77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0.18萬元。
公用經費1.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0.75萬元、印刷費0.14萬元、水費0.04萬元、郵電費0.16萬元、差旅費0.06萬元、工會經費0.2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35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當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當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較上年減少0.05萬元,下降10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未開展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較上年減少的主要原因:今年未開展公務接待費。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較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本單位當年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數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用于開展以下工作: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萬元,完成預算的0%;較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決算數與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本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數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本年度購置(更新)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0萬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3.公務接待費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較上年較上年減少0.05萬元,下降10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今年未開展工作。其中:
外賓接待支出0萬元,主要是未開展工作。2022年共接待來訪團組0個,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來訪對象主要是無。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接待對象主要是無,主要是未開展工作。2022年共接待國內來訪團組0個,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市直部門應當按照如下格式說明:本部門 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本單位為事業(yè)單位,沒有機關運行經費。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 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5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5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5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55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0?輛,其中,副市級及以上領導干部用車 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 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 0輛、其他用車 0?輛;單位價值 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1個,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績效評價綜合成績優(yōu)良,經濟和社會效益良好,財政項目支出合理、規(guī)范、有效。
本年隨州市市級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對象是市直一級預算單位,二級單位未納入部門整體績效自評工作范圍。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2022年度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案經費項目項目預算資金26.9萬元,實際到位資金26.9萬元,實際使用資金26.8萬元。預算資金執(zhí)行率為99.9%。項目共設置績效指標8個,完成8個。資金使用較為規(guī)范,項目產出較好,服務對象滿意,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未完成的績效目標。本項目沒有未完成的績效目標。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1、增強責任意識。績效評價是對項目實施、管理工作的有效檢驗,反映了業(yè)務工作開展水平和工作成效。我仲裁院要以績效評價為契機,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督導與監(jiān)管,全面提升項目管理執(zhí)行能力。
2、嚴格資金管理。嚴格按照規(guī)定用途使用資金,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guī)范。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做到賬目清楚、規(guī)范,堅決杜絕截留、擠占、挪用、套取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
3、加強項目運行管理。經常督促項目實施情況,包括項目實施進展情況,是否按時進行,按時完成。數量、質量是否達到要求,如發(fā)現有偏差,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偏,階段性任務,能夠按計劃完成,全年性任務,基本能夠按序時進行執(zhí)行,保證了年度目標任務超額完成。
十四、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的部門(單位)參照部門預算公開的范圍、體例和內容進行公開。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yè)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本部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項),反映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辦案經費、調解仲裁能力建設等支出。(2080112)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支出。(2080505)
3.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事業(yè)單位醫(y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yè)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yī)療保險的事業(yè)單位的公費醫(yī)療經費,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yī)療經費。(2101102)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2210201)
(十一)結余分配:指事業(yè)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十二)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xù)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八)其他專用名詞。
無其他專用名詞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本年隨州市市級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對象是市直一級預算單位,二級單位未納入部門整體績效自評工作范圍。
二、2022年度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立項目的和年度績效目標
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公益一類),核定編制3個,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處理市管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和糾紛,承擔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市仲裁院為2017年新獨立預算單位,2022年末在職人數4人。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案經費,推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四化建設,依法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糾紛,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化解并防范風險,在社會上樹立良好形象,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2、項目資金情況
2022年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案經費項目26.9萬元,其中財政補助經費26.9萬元;無其他收入。2022年實際收到項目資金26.9萬元,預算資金到位率99.9%。
項目主要內容:1.?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1個,資金26.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 100 %。從評價情況來看,負責處理市管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和糾紛,承擔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2.組織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我單位支出規(guī)范,無虛列支出科目,無虛列支出金額。部門績效自評打分98分。3.是逐步完善績效評價體系,科學合理制定項目績效考核指標,使財政資金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對部門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建立可持續(xù)性績效考核并設立相關的獎懲規(guī)定;是將預算調整與預決算偏離度情況納入預算績效考評范圍,盡快建立職責分明、具有制衡功能的預算執(zhí)行監(jiān)管體系,督促制訂預算調整與預決算偏離度考核指標,納入預算績效考評范圍。對在項目完成后的預算執(zhí)行過程和完成結果實行全面的追蹤問效,不斷提高預決算執(zhí)行的精準度。
附件:2022年度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整體績效自評表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整體績效目標:科學合理制定項目績效考核指標,使財政資金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負責處理市管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和糾紛,承擔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自評結果較好。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一是逐步完善績效評價體系,科學合理制定項目績效考核指標,使財政資金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是對部門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建立可持續(xù)性績效考核并設立相關的獎懲規(guī)定;
三是將預算調整與預決算偏離度情況納入預算績效考評范圍,盡快建立職責分明、具有制衡功能的預算執(zhí)行監(jiān)管體系,督促制訂預算調整與預決算偏離度考核指標,納入預算績效考評范圍。對在項目完成后的預算執(zhí)行過程和完成結果實行全面的追蹤問效,不斷提高預決算執(zhí)行的精準度。
????項目績效設置:1.質量指標,質量達標;2.成本指標,成本達標;3.社會效益指標,效益達標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目標1:完成勞動仲裁案件處理;目標2:勞動仲裁案件辦案時限45---60天;目標3:樹立良好社會影響;目標4: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年度目標為:目標1:綜合調解率達到60%;目標2:案件結案率達到90%;目標3:辦案系統(tǒng)同步錄入率90%;目標4:完成勞動仲裁案件處理;目標5:勞動仲裁案件辦案時限45-60天;目標6:樹立良好社會影響;目標7:樹立良好社會形像。
(2)長期目標1:目標1:完成勞動仲裁案件處理;目標2:勞動仲裁案件辦案時限45---60天;目標3:樹立良好社會影響;目標4: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案件處理指標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調解仲裁法。
產出指標:辦案時限45-60天。指標設立依據是:調解仲裁辦案規(guī)則。
效益指標:社會影響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調解仲裁法。
滿意度指標:社會形像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調解仲裁法。
(3)年度目標1:目標1:綜合調解率達到60%;目標2:案件結案率達到90%;目標3:辦案系統(tǒng)同步錄入率90%;目標4:完成勞動仲裁案件處理;目標5:勞動仲裁案件辦案時限45-60天;目標6:樹立良好社會影響;目標7:樹立良好社會形像。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綜合調解率,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60%,省定目標。
產出指標:案件結案率,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90%,省定目標。
產出指標:辦案系統(tǒng)同步錄入率,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90%,省定目標。
產出指標:案件處理,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完成,調解仲裁法。
產出指標:辦案時限,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完成,調解仲裁法。
質量指標:辦案時限,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45-60天,調解仲裁辦案規(guī)則。
產出指標:辦案時限,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45-60天,調解仲裁辦案規(guī)則。
效益指標:社會影響指標≥100%,指標設立依據是:預期當年實現值完成,調解仲裁法。
滿意度指標:社會形像服務對象滿意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力爭使服務對象的滿意度達到較好水平。預期當年實現值完成,調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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