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3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范圍內重大及復雜土地、礦產、林業、空間規劃、測繪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
(二)負責上級掛牌督辦案件的調查處理;
(三)負責全市土地、礦產及林業衛片執法數據的審核;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單位事業人員編制8人,實有人數10人,退休2人。含領導職數2個,分別為支隊長1個,副支隊長1個。含內設機構3個,分別為辦公室、土地執法科和礦產執法科。
第二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收入預算總額為280.17萬元,其中:經費撥款(補助)250.17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89.29%;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3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10.71%。比上年度收入預算總額(210.87萬元)增加了69.3萬元,增加比例為32.86%,主要原因是在全市機構改革中,原國土資源城區分局撤銷,整體劃入支隊5人,造成相關費用增加。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支出預算總額為280.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210.87萬元增加69.3萬元,增加32.86%,增加原因主要為全市機構改革中,原國土資源城區分局撤銷,整體劃入我支隊5人,造成相關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8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等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6.17萬元,主要用于政府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3.城鄉社區支出30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基本支出及項目支出。
4.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215.2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基本支出及項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1.88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主要用于:
1.工資和福利支出159.45萬元,比上年160.83萬元減少1.38萬元,減少0.86%,主要原因:與上年基本持平。
2.商品和服務支出114.72萬元,比上年94.98萬元增加19.74萬元,增加20.78%,主要原因:全市機構改革中,原國土資源城區分局撤銷,整體劃入我支隊5人,造成相關支出增加。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萬元,比上年3.57萬元減少1.57萬元,減少43.98%,主要原因:退休費減少。
4.資本性支出4萬元,比上年0萬元增加4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本年計劃新購入固定資產。
按資金性質分:經費撥款(補助)支出250.1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3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預計財政撥款支出280.17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8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1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215.2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8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210.87萬元增加了69.3萬元,增幅32.86%,增加原因為在全市機構改革中,原國土資源城區分局撤銷,整體劃入支隊5人,造成相關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30萬元,資金用途是項目支出,與去年安排60萬元減少30萬元,減少比例為50%,因疫情影響,經濟下行,自然資源綜合監管項目經費適當減少。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本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3年機關運行費用33.72萬元,其中:辦公費4萬元,印刷費3萬元,水費2.5萬元,電費2.5萬元,郵電費3萬元,物業管理費5萬元,差旅費0.5萬元,維修(護)費0.49萬元,公務接待費0.2萬元,勞務費2萬元,委托業務費2萬元,工會經費0.8萬元,福利費0.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1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萬元。比上年預算安排8萬元增加了25.72萬元,增加比例為321.50%,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較上年略有增加。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年初預算總額4萬元,其中購買貨物預算4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0萬元。政府采購金額比上年預算總額0萬元增加4萬元,主要原因是辦公設備老化更新,導致支出費用增加。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止2023年年初,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資產總額為36.46萬元,其中流動資產0.78萬元、固定資產35.68萬元。資產總額比2022年度年初資產總額71.99萬元減少了35.53萬元,同比減少49.35%,主要原因是支付原市國土資源局城區分局辦公大樓修繕費用和固定資產折舊。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三公”經費預算合計6.2萬元,比上年(1.2萬元)增加5萬元,同比增加416.66%,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增加。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無變化;
公務接待費0.2萬元,與去年0.2萬元持平,增加比例為0%,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節約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比去年(1萬元)增加了5萬元,增加比例500%,主要原因是原市國土資源局城區分局車輛劃轉后車輛增加,導致相關費用有所上升。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去年持平,增加比例為0%,主要原因是根據當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情況測算的結果。
第三部分??隨州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
長期目標為積極開展好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確保違法占地比例及違法占用耕地比例保持在較低水平,順利通過省級驗收;同步開展新開工項目用地清理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置,營造良好的管地用地環境。
????2、長期目標具體指標設置為:
積極開展好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確保違法占地比例及違法占用耕地比例保持在較低水平,順利通過省級驗收等工作,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自然資源綜合監管數量指標,指標值100%,保質保量完成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等工作,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自然資源綜合監管社會效益指標,指標值100%,及時發現整改不到位問題,保質保量完成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等工作,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指標值100%,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宗旨,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3、年度目標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績效目標完成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數量指標達標。質量指標質量達標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質量指標達標。時效指標完成及時指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時效指標達標。時效指標按照預定時間內完成,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時效指標達標;
效益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經濟效益指標達標。保質保量完成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等工作。社會效益指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等工作需要,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社會效益指標達標。生態效益指標協調經濟發展與自然資源保護問題,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生態效益指標達標。可持續影響指標遵循“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宗旨”,對全市土地和礦產資源的使用經營情況進行監督,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可持續影響指標達標。
滿意度指標:優質服務,服務對象滿意度率,指標值100%,指標設立依據滿意度指標達標。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項目1:自然資源綜合監管預算85萬元,資金來源55為一般公共預算,30萬為政府性基金。
績效目標:積極開展好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確保違法占地比例及違法占用耕地比例保持在較低水平,順利通過省級驗收等工作,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保質保量完成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等工作,完成度≥100%,全部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及時發現整改不到位問題,保質保量完成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等工作,完成度≥100%,全部實現,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滿意度指標:非常滿意,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臨時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2.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生產補貼、離退休人員提租補貼、離退休人員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3.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各項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出國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專用材料費、裝備購置費、工程建設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4.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除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外其他部門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該科目下設款級科目與“基本建設支出”類下設款級科目相同,具體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物資儲備、其他資本性支出。
5. 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6. 其他支出:不屬于以上類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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