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農村經濟發展中心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隨州市農村經濟發展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隨州市農村經濟發展中心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和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組織“農民負擔監督卡”的填制發放,開展“一事一議” 籌資籌勞的管理,監督檢查涉農收費政策的落實,調查處理涉農違規收費案(事)件。
(二)指導農村集體資產清核、登記、評估和管理,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農經統計年報工作。
(三)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依法調查和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的違法案件。
(四)指導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項目的申報立項。扶持和促進家庭農場健康發展。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健全家庭農場管理服務制度,加強示范引導,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服務體系。加強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聯合社登記管理工作,落實支持家庭農場、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財政項目資金投向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合作社,加大培訓力度,開展農社對接,產銷銜接。圍繞糧食、蔬菜、畜禽等產業,開展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試點。
(五)組織專家對縣市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進行立項初評,現場確認無重復建設、竣工初驗、上圖入庫督辦等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隨州市農村經濟發展中心,掛“隨州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隨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中心”牌子,定編10名(其中:隨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中心5名),內設辦公室、業務科,在職9人,退休3人。為市農業農村局直屬事業單位(依照公務員管理),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農村經營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的工作部門。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度預算收入合計221.36萬元,較上年預算159.05萬元增加62.31萬元,增加39.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5月經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批準,通過省考招錄4名參公管理人員,預算測算數增加預算相應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77.4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26.76萬元增加50.71萬元,增加4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5月經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批準,通過省考招錄4名參公管理人員,預算測算數增加預算相應增加;其他收入43.89萬元,比上年32.29萬元增加11.60萬元,增加35.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預算增加。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度預算支出合計221.36萬元,較上年預算159.05萬元增加62.31萬元,增加39.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5月經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批準,通過省考招錄4名參公管理人員,預算測算數增加預算相應增加。
按項目支出類別分:基本支出177.47萬元,比上年126.76萬元增加62.31萬元,增加39.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5月經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批準,通過省考招錄4名參公管理人員,預算測算數增加預算相應增加;項目支出40.00萬元,比上年的34.40萬元增加5.60萬元,增加16.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等項目。
按支出功能分類分:農林水支出171.5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19.11萬元增加52.42萬元,增加44.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5月經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批準,通過省考招錄4名參公管理人員,預算測算數增加預算相應增加;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6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23.07萬元增加0.60萬元,增加2.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5月經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批準,通過省考招錄4名參公管理人員,預算測算數增加預算相應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6.4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0.60萬元增加5.80萬元,增長54.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5月經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批準,通過省考招錄4名參公管理人員,預算測算數增加預算相應增加。衛生健康支出9.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6.27萬元增加3.49萬元,增加55.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5月經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批準,通過省考招錄4名參公管理人員,預算測算數增加預算相應增加。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7.4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26.76萬元增加62.31萬元,增加39.18%;其中人員支出預算150.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07.04萬元增加43.68萬元,增加40.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工資福利支出增加;公用支出16.7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9.72萬元增加7.03萬元,增加72.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4名,預算測算數增加公用支出增加;特定目標類項目支出10萬元,與上年預算的10.00萬元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4年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7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7.54萬元減少0.79萬元,減少4.5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壓減一般性支出。
其中:辦公費1.00萬元,差旅費1.55萬元,會議費0.20萬元,公務接待費0.61萬元,工會經費1.80萬元,福利費5.19萬元,公務交通補貼5.8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5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4年隨州市農村經濟發展中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61萬元,比上年增加0.26萬元,同比增加74.29%,主要原因是:預計公務接待費用增加。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活動。
公務接待費0.61萬元,比上年增加0.26萬元,同比增加74.29%,主要原因是:預計公務接待次數增加。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比上年增加0.00萬元,同比增加0.0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比上年增加0.00萬元,同比增加0.00%,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本年安排財政撥款的政府采購預算支出0.6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6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預算較上年預算0.19萬元安排增加0.41萬元,增加215.79%,主要原因2023年5月經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批準,通過省考招錄4名參公管理人員,公用支出預算相應增加。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4年初資產總額4.2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總額0.00萬元,固定資產凈值4.20萬元,現有公用車輛0臺。2024年初資產總額比2023年初5.25萬元減少1.05萬元, 減少20.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凈值減少1.05萬元。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長期目標為農村經營管理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斷創新農業經營管理體制機制,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農業經營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年度目標為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回頭看”工作任務,全面完成化債工作任務,全面完成鄉村振興考核經管指標任務,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糾紛仲裁考評(平安)建設任務,加強縣市區動態巡查,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以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為主線,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為重點,不斷深化新一輪農村改革,為農業農村發展添活力增動力,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2、長期目標:長期目標為農村經營管理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斷創新農業經營管理體制機制,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農業經營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農村經營管理規范率=100%;村級債務清零≥95%,做到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逐步化解;執行政策準確率≥95%,設立依據是政策文件規定。
效益指標: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無負債的村≥95%,做到化存量與控增量兩手抓、兩手硬,減負、增能、提效并舉,為全市加快推進鄉村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夯實經濟基礎,指標設立依據是政策文件規定。
3、年度目標: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回頭看”工作任務,全面完成化債工作任務,全面完成鄉村振興考核經管指標任務,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糾紛仲裁考評(平安)建設任務,加強縣市區動態巡查,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以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為主線,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為重點,不斷深化新一輪農村改革,為農業農村發展添活力增動力,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債務清零的村≥95%,村集體經濟收入大于5萬元的村≥85%,產權關系明晰、組織機構健全、經營管理規范行政村≥100個,指標設立依據是政策文件規定。
效益指標:農民人均收入增長率≥5%,指標設立依據是政策文件規定。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化解村級債務項目”
(1)主要內容是:以2020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21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24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由縣(市、區)據實確定債務清零時限。2024年預算安排20萬元,其中:2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其他收入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逐步化解。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2024年底債務清零的村≥95%,2024年底嚴控新債村≥95%,做到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逐步化解,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規定。
效益指標: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村≥95%,做到化存量與控增量兩手抓、兩手硬,減負、增能、提效并舉,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規定。
2、“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工作項目”
(1)主要內容是:完善“統分結合、雙層經營”基本經濟制度,引領農民群眾走共同富裕之路,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提高農村公共服務能力,完善農村基層社會治理,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發展壯大村組集體經濟實力。2024年預算安排2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10.0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其他收入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從2019年起,每年扶持一批行政村發展新型村級集體經濟,培育一批經營特色鮮明、經營制度完善、收益分配機制合理、監督機制健全、村級集體實力較強的行政村,增強村級自我保障和服務群眾能力,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基本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集體經濟收入5萬元以上的村≥85%,建立產權關系明晰、組織機構健全、經營管理規范行政村≥100個,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規定。
效益指標:經營制度完善、收益分配機制合理、監督機制健全村≥95%,有較強自我保障和服務群眾能力村≥95%,指標設立依據是文件規定。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我單位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與上年一致。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市級財政決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3、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4、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80505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5、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2080506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6、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9999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7、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8、公務員醫療補助(2101103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9、行政運行(21301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農林水支出:指農林水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其他農業農村支出(2130199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12、住房公積金(2210201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3、提租補貼(2210202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1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7、“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8、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第二部分隨州市農村經濟發展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說明:我單位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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