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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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6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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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細則,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研究、業務指導、執法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及跨區城、重大案件的查處和市政府確定范圍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聯席會議制度,指導縣(市、區)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三)負責城區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工作。擬訂并監督實施市政公用設施年度維修、維護計劃;負責臨時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批管理;負責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標線等設施施工的審批管理;負責城市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設施審批管理;負責特種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包括經過城市橋梁)的審批管理。依法組織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費和挖掘修復費;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四)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管理。擬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標準,并指導協調、監督落實;制定并監督實施城區市容市貌整治計劃;負責城區出門出店、占道經營治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城區戶外廣告專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負責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管理;負責城區燈飾景觀亮化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管理。編制城區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城區主次干道等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體系建設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及其他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負責城區環衛作業市場化運營的招標監管;負責城市垃圾無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處置費;負責城區內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管理;負責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管理;負責拆除環衛設施設置審批管理。
(六)負責園林綠化管理。編制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及城市綠化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園林綠化重點工程建設;監督檢查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與管理;行使城市規劃區各類綠化用地綠線劃定職能;管理新、擴、改建項目綠地面積、綠化設計方案的審查、核準;負責臨時占用綠地、移植修剪砍伐樹木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城內公園、游園、廣場、公共綠地的管護工作。
(七)負責統籌城區機動車停車治理具體工作,對停車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指導、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外其他公共區域的停放行為,組織擬訂、宣傳貫徹停車管理相關政策、標準和服務規范。
(八)在隨州城區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不包括建筑質量安全及節能、房產市場交易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3.生態環境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4.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權;
5.交通管理領域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外其他公共區城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6.水務管理領域向城市規劃區內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違法建設等的行政處罰權。
(九)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科學技術的開發和應用;負責城區數字化城管平臺運行、管理;負責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部件的采集;負責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訴案件的派遣、督促、檢查、指導和統計匯總等工作。
(十)負責城區主次道路融雪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跨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移交后,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責,以及其對行政處罰的監管主體、監管責任不變。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生態環境、市場監管、交通運輸、水利和湖泊等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能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與城管執法部門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機制,主動對違法違規案件進行認定和技術核準,配合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做好綜合執法工作。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可以實施相關部門移交范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措施。
二、機構設置情況
????2019年機構改革,將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風景園林管理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執法職責整合,組建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作為政府工作部門。2024年機構改革不再承擔城市道路,橋梁涵洞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職責。現定編33人,實有31人,在職31人,退休17人。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委機關本級預算收入1828.9萬元,其中:經費撥款952.04萬元,政府性基金15萬元,其他收入2萬元,上年結轉859.86萬元。比上年減少647.18萬元,減少了26.1%。其中政府性基金減少70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體制機構改革,園林綠化事權移交曾都區,項目保障經費重新核算,園林管護經費項目取消以及部分項目直接由二級單位預算導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委機關本級預算支出1828.9萬元,其中:科學技術支出29.97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71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2.8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4.4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775.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7.07萬元,其他支出85.47萬元。比上年減少647.18萬元,減少了26.1%。主要原因是2025年體制機構改革,園林綠化事權移交曾都區,項目保障經費重新核算,園林管護經費項目取消以及部分項目直接由二級單位預算導致城鄉社區支出預算減少。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委機關本級財政撥款支出1826.9萬元,其中,科學技術支出29.97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71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2.84萬元,醫療衛生支出44.44萬元,城鄉社區事務支出773.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7.07萬元,其他支出85.47萬元。比上年減少617.18萬元,減少25.3%。減少原因是2025年體制機構改革,園林綠化事權移交曾都區,項目保障經費重新核算,園林管護經費項目取消以及部分項目直接由二級單位預算導致城鄉社區事務支出預算減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6年委機關政府性基金15萬元,比上年減少700萬元,減少97.9%。減少原因是2025年體制機構改革,園林綠化事權移交曾都區,項目保障經費重新核算,園林管護經費項目取消以及部分項目直接由二級單位預算導致政府性基金預算減少。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本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委機關本級預算機關運行經費共105.96萬元,其中辦公費23.8萬元、印刷費2萬元、水費1萬元、電費3萬、郵電費2.5萬元、差旅費3.1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5萬元、維修費1萬、租賃費2萬元、培訓費1萬元、會議費2萬元、公務接待費1.6萬元、工會費9.5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6.11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9.65萬。比上年減少3.51萬元,減少比例為3.2%。減少原因為壓縮公用經費支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6年隨州市城管執法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27.2萬元,比上年增加22.2萬元,同比增加444%,主要原因是:本年需更換公車1臺,公車購置費增加18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5萬元,比上年增加5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為避免因未預算導致需因公出國(境)而無法按計劃出行;
公務接待費1.6萬元,比上年減少0.4萬元,同比減少20%,主要原因是:按預算要求,公務接待費預算不能超過前三年預算平均數;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6萬元,比上年減少0.4萬元,同比減少13.3%,主要原因是:按預算要求,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不能超過前三年預算平均數;
公務用車購置費18萬元,比上年增加18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需更換公車1臺。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6年我委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95萬元,其中:政府購買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0萬元。比上年減少313萬,減少76.7%,主要原因為去年有政府采購工程預算400萬元。其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金額0萬元,面向小微企業采購金額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城管執法委本級資產總額3857.4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0萬元,固定資產凈值152.76萬元,無形資產凈值67萬元,在建工程3637.67萬元。固定資產中,房屋構筑物6處,原值共計312.12萬元;汽車25輛,原值共計148.49萬元;通用設備373臺,原值共計143.04萬元;家具326件,原值共計27.91萬元;圖書檔案1件,原值0.07萬元。無形資產中:土地一處,原值67萬元;信息數據2處,原值1.9萬元。在建工程中:高新區生活垃圾處理站1234.13萬元,垃圾分揀中心2403.54萬元。無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與上年相比,資產總額增加299.85萬元,增加8.4%。其中:在建工程增加847.64萬元,增加30.4%,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垃圾分揀中心及高新區生活垃圾處理站項目支出增加了在建工程。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2026年隨州市城管執法委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為人民”理念,堅持城市內涵式發展,切實把“五個轉變、五個更加”重要原則貫穿城市管理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大力推動城市品質提升、綠色轉型、治理增效,加快建設創新、宜居、美麗、韌性、文明、智慧的現代化人民城市。
2、長期目標1:創新治理理念,構建高效協同的“大城管”體系;健全治理體系,推進垃圾治理常抓長效;強化科技運用,推進數字城管提級擴能;制定配套法規,夯實城市依法治理基礎;實施城市更新,推進城市空間品質提升。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穩步改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人居環境,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持續優化生態環境,全力推進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改善市容市貌,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區生態環境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3、年度目標1:創新治理理念,構建高效協同的“大城管”體系;健全治理體系,推進垃圾治理常抓長效;強化科技運用,推進數字城管提級擴能;制定配套法規,夯實城市依法治理基礎;實施城市更新,推進城市空間品質提升。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穩步改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人居環境,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持續優化生態環境,全力推進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改善市容市貌,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區生態環境提升,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數字化城管信息采集服務外包費
1、“數字化城管信息采集服務外包費”主要內容是:根據住建部和省住建廳的相關規范標準,我市綜合運用現代數字信息技術,以數字地理和單元網格劃分為基礎,集成基礎地理、地理編碼、市政及社區服務部件事件的多種數據資源,以城市監管員和市民服務熱線為信息收集渠道,創建城市管理和市民服務綜合指揮系統,通過多部門信息共享、協同工作,構建起溝通快捷、責任到位、及時處置、運轉高效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的監督和處置新機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務水平。2026年預算安排50萬元,其中:5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是:保障數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務工作正常運轉,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案件上報數≥46200件,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降低系統協同工作成本,提高案件處置效率,增強政府公信力。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率≥92%,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城市管理專項業務
1、“城市管理專項業務”主要內容是:用于城管執法培訓、制式服裝采購、公車更換、宣傳費等城市管理專項經費,維持城管各項正常運轉。2026年預算安排94萬元,其中:94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是:保障城管系統工作的正常運轉,不斷提高城管執法服務水平。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完成執法培訓≥1次,更換公務用車≤18萬。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提升城市管理綜合水平,為服務市民提高更好的服務,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率≥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城市管理維護
1、“城市管理維護”主要內容是:撥付擂鼓墩植物園用于日常維護費用支出。2026年預算安排15萬元,其中:1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政府性基金。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是:保障本年度園林養護日常工作正常運轉。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管護質量達標,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改善城區生態環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民滿意率≥92%,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隨州市垃圾分揀中心
1、“隨州市垃圾分揀中心”主要內容是:新建生產車間(含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揀存儲中心及大件垃圾拆除中心),新建3層綜合樓,門房、配電房、綠化、場地硬化及道路。2026年預算安排85.47萬元,其中:85.47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轉政府性基金。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是:按規定進度完成項目建設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建設垃圾分類配套設施=1套,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減少垃圾對環境污染,充分利用回收資源,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指市民滿意率≥92%,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白云湖水環境園林景觀提升工程(編鐘大橋至城市綜合體段)
1、“白云湖水環境園林景觀提升工程(編鐘大橋至城市綜合體段)”主要內容是:白云湖水環境園林景觀提升工程(編鐘大橋至城市綜合體段)建設。2026年預算安排30.42萬元,其中:30.42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是:完成白云湖水環境園林景觀提升工程(編鐘大橋至城市綜合體段)建設,城區環境提檔升級。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工程建設范圍≥50000平方米,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城區環境提檔升級,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城區居民滿意度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基建支出
1、“基建支出”主要內容是:白云湖體育公園改擴建項目是市城管執法委申報的202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總投資2732萬元。項目位于白云湖北岸府河大橋與舜井大橋之間,總建設面積12萬平方米,新建健身步道3.2公里,健身廣場3000平方米,休憩亭廊、公廁、管理輔助用房等2000平方米,建設五人制足球場1個、排球場6個、羽毛球場4個、門球場1個、乒乓球臺12個,設置室外健身器材22套。利用府河橋下閑置空間打造市民體育休閑場所;在文峰塔對景位置設置景觀臺階,增設休憩座椅及無障礙坡道;在舜井大橋節點整體布局休閑場所,融合休憩、觀景功能。配套綠化16000平方米,完善水電、亮化、監控、標識標牌、無障礙設施等基礎設施。2026年預算安排714萬元,其中:714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是:完成白云湖體育公園改擴建項目,城區環境提檔升級。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完成白云湖水環境園林景觀提升工程(編鐘大橋至城市綜合體段)建設,城區環境提檔升級,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新增綠化面積≥160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指市民滿意率≥92%,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隨州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四期)
1、“隨州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四期)”主要內容是:建設城市運行管理數據庫、完善行業應用(智慧環衛、智慧園林、智慧市政、智慧違建、戶外廣告等)、公眾服務、運行監測、綜合評價、決策建議、數據交換、數據匯聚和應用維護等8個系統,并實現與城市生命線、城市安全風險綜合檢測預警平臺等信息系統對接。2026年預算安排29.97萬元,其中:29.97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年度績效目標是:建成城市運行管理數據庫、完善行業應用(智慧環衛、智慧園林、智慧市政、智慧違建、戶外廣告等)、公眾服務、運行監測、綜合評價、決策建議、數據交換、數據匯聚和應用維護等8個系統,并實現與城市生命線、城市安全風險綜合檢測預警平臺等信息系統對接。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完善行業應用系統=8個,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提高部門之間的協同工作能力,增強政府部門合力,提高政府組織重大項目的能力,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平臺使用者及受益者滿意度≥92%......,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我單位2026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與上年一致,故該表為空表。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4.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5.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8.行政運行(城鄉社區管理事務2120101):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9.住房公積金(2210201):反映機關住房公積金支出。
10.提租補貼(2210202):反映市機關提租補貼支出
11.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反映機關基本醫療支出。
1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80505):反映市機關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13.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1):反映由本單位管理的離退休干部的離退休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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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6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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